聆听百姓声浪,拒绝接受社会风气监督管理。全媒体與论监督管理现场直播访谈电视节目《政风各处室热线电话》由成都市纪检、成都市监察局、成都该台广播电台主办,成都市中央政府乌希堡、成都T8300联合制作播映!
TTJ交互平台:FM95.0、AM810成都该台广播电台T8300,周一至周五早9:00—10:00播映,次日早7:30—8:00Q1566A播映,敬请关注。
2月16日,成都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处组织宣传科科长吕浩、稽查科科长楚云、队长张浩高做客《政风各处室热线电话》电视节目,介绍的士营运管理方面的工作,接答电视观众热线电话,聆听群众声浪,拒绝接受社会风气监督管理。
电视节目与此同时邀请成都市长安区政协委员、长安区纪检行风廉政监督管理员、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焦维护和平作为监督管理来宾,与上架基层单位交互沟通交流并提出意见和提议。
图一:上架基层单位代表和监督管理来宾(左一张浩高、楚云、吕浩、焦维护和平)
在电视节目开始的“950记者调查”中,部分旅客反映成都的士存在拼座、不跨县、超载等问题。上架基层单位作了澄清和说明。
电视节目中,很多电视观众通过“成都T8300”和热线电话电话:、 参与电视节目。也提到了的士司机的服务态度,不好坐车等问题。有街坊提出这种情形:站在路边招呼的士,车明明是空着的,可司机却“挥手时不时”,这种情形算算不上超载?
对此,上架基层单位则表示,的士超载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司机停放与旅客沟通交流后用明显含糊的借口婉拒载货归属于超载,没迈入长途车象征,旅客挥手出不来则算不上超载。举例来说,的士司机停放查问了旅客要去的处所,旅客告知后,司机嫌距离太近或其他含糊的理由婉拒载货,就归属于超载。旅客远远地挥手,的士没有停放或者司机摆手则表示无法载货则不归属于超载。
据了解,目前真正归属于“超载”的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形,一是迈入长途车标线后,遇旅客挥手,积极主动停下查问目的地后,而婉拒载货的;二是迈入长途车标线后,停在候客点而婉拒载货的;三是旅客坐上的士,司机查问旅客图伦区后,不愿意载货的;四是的士载货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而中断服务的;五是的士司机看见旅客挥手,积极主动停下查问旅客图伦区后,婉拒载货的;六是的士停在候客点,司机看见旅客走过来,查问图伦区后婉拒载货的;拒绝接受调度后爽约的也归属于超载范围。
提示各位旅客,如果坐车位置在公安交警部门规定禁止停放(比如桥上、十字路口、丁字路口、消防通道、急救通道、禁停象征线路等)的线路或处所,旅客挥手要求上车的而的士时不时的;要求的士运送动物或超大超重贵重物品的,有严重渗漏污染乘车环境的贵重物品,醉酒或患有精神病的旅客无人陪护而被司机婉拒服务都不归属于超载范围。
图二:电视节目主持人王东
依照《成都市出租车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超载、绕道、甩客、不使用咪表、或不按咪表显示金额收费项目、拒不出具单据、未经旅客同意招徕其他旅客的以及换班或暂停营运时,未按规定使用换班导向牌或停运牌的,勒令改正,处300元以上1000元下列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勒令停业整顿,可以并处延了出租车道路运输证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下列或者吊销出租车司机从业资格证。
旅客如发现司机有违法行为,提议下车后依照单据信息及时拨打96716客服热线电话进行举报,避免当面和司机发生冲突。举报时应提供更多准确的违法处所、违法内容、举报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调查并反馈处理情形。发生服务违法时,如果有音频、视频等证据资料提供更多,可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图三:电视节目现场直播中
焦维护和平在电视节目中与上架基层单位交互沟通交流。他则表示,的士作为公共交通工具代表城市形象,对缓堵保畅、方便街坊出行意义重大。但的士在营运发展过程中也遇到许多新问题,他提议,必须顺应社会风气趋势,加大改革工作力度。要中止和降低的士管理权服务费,减轻企业和车主负担。目前国内一些城市,比如武汉、南京、杭州、南昌等城市都有措施中止或降低服务费,提议成都也加快这方面的改革工作力度,与此同时要完善管理权退出机制。要进一步调高服务质量,实施精细化管理,要规范经营,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完善设施,提升技术。与此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保障从业者利益,提供更多良好的营运环境。
吕浩在澄清时则表示,政府职能,交通部门也一直在做,目前的士司机办证手续是不收费项目用的。的士管理权服务费以前收费项目是每年1万元,去年已降到8千元,这部分服务费今年中央政府也在关注,也会陆续的降下来,也可能会不收,但这个取决于中央政府的决策规定。对于其他问题,由于时间关系,吕浩也做了简短澄清。
图四:电视节目组人员和来宾合影
不多说了,电视节目的精华内容在这儿,点击下面先听为快吧。
政风各处室热线电话—2016年2月16日 音频: 进度条00:00 19:55后退15秒 倍速 快进15秒
明天早上的7:30 FM950 AM810成都T8300还会播映本期《政风各处室热线电话》精编版,内容更丰富,期待您的收听。回访与追踪农历羊年最后三期《政风各处室热线电话》电视节目是成都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做客。很多电视观众通过热线电话维护和平台参与电视节目。对于电视观众反映的问题,市房管局非常重视,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解决情形函告《政风各处室热线电话》电视节目组。具体如下:
一、王女士反映的“大寨路新乐城小区一直没有发房产证”问题
经查,该项目位于大寨路和丈八北路十字东南角,由陕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莲湖区工农村二组村民委员会联合建设,现大部分业主已入住。该小区占用土地为集体用地,相关建设手续尚未取得,归属于“小产权房”。现土门管委会正为业主与开发公司搭建协商平台,协调相关手续办理等问题。
二、姜先生反映的“小区没有装修入住就收物业费,是否合理”问题
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陕价服发〔2014〕85号)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项目标准的70%交纳。”因此,如房屋验收后,不管是否装修都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三、左先生反映的“小区内能否经商,其他服务费是否和居民一样,有何政策规定”问题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与此同时,《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项目管理办法》(陕价服发〔2012〕106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改变使用性质用于居住的应按照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收取,用于办公的按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加收100%,用于商业(包括商业经营或为经营配套的仓储、员工食堂等)的按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加收200%。”
四、孙女士反映的“铁路东村小区、生产小区拆迁房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怎么办”问题
接到孙女士电话后,我局当天下午立即与孙女士(年龄较大)联系。孙女士告知铁路东村小区安置房在元丰怡家小区,生产小区安置房名称尚不清楚,将随后反馈我局。
经了解,元丰怡家小区为新城区低改办立项的经适房,专项用于安置铁路东村、生产小区的部分拆迁群众。因项目建设基层单位办理的规划手续不完善、相关基层单位正在积极与规划部门调整规划手续。按照《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现阶段该小区暂不具备房屋登记办理条件。我局将督促相关基层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尽快达到办证条件。
五、路先生反映的“房产证大证是指什么,大证和小证是什么关系”问题
大证、小证是日常生活中对房屋所有权登记的通俗叫法。合法建造的房屋,在房屋建成后,开发建设基层单位可向我局申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俗称大证)。初始登记完成后,开发建设基层单位可持与购房人的买卖合同等资料,为购房人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俗称小证)。大证是小证的基础,开发建设基层单位办理完大证后,才能为购房人申请办理小证。
六、网友“平常心华”反映的“基层单位集资建房能不能办独立房产证,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一样”问题
住建部《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集资建房基层单位持上述资料,可至我局办理房屋初始登记(俗称大证)。初始登记完成后,集资建房基层单位和基层单位职工共同向我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俗称小证)的,职工将拿到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通俗叫法,两者是一回事。
七、网友“誓变”反映的“工业用地盖的商品房能拿到房产证吗,土地使用性质容易改吗,需要什么手续”问题
按现行政策,工业用地上不能建造商品住宅,购房群众不能购买其上所建商品住宅。关于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和办理手续的问题,应由国土部门决定。
八、李先生反映的“公园北路鹿园小区存在两家物业公司管理有问题”问题
公园北路鹿园小区存在两家物业公司管理的问题。经查,该小区为省医药公司家属院,由省医药公司下属成都鹿园实业公司于2002年10月委托陕西津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物业管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每户每月收取50元物业费。在陕西津迈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物业管理期间,并不存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中存在两个物业公司的现象。对于小区内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已要求新城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该小区列入专项整治重点项目进行现场督办。
九、网友“117”反映的“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相邻权利人开始同意,后来反悔怎么办?如果权利人利益受到侵害怎么办”问题
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应当征得相邻权利人同意,与此同时应确定期限,期满后再一次征求相邻权利人的同意。若协商结果仍有争议,提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十、都先生反映的“世融嘉城小区入住两年多拿不到房产证”问题
经查,该项目是经开区城改项目,目前正在办理规划验收等手续,尚不具备办证条件。我局已督促公司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完善相关手续,早日解决群众问题。
十一、热线电话电视观众反映的“世贸大厦房产证未办理”问题
经与该电视观众联系,其反映房产证未办理的小区是“世贸大厦”项目。该项目是我市早期实施的低洼改造项目,由陕西维护和平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分两期开发。2006年9月,我局已按照相关规定为该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二期工程尚未取得施工手续和验收手续,目前尚不具备办证条件。
我局已要求维护和平公司尽快完相关收手续。公司承诺,力争于2016年年底前办理房产证,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电视节目预告:
2月17日9:00—10:00,成都市公交总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将做客《政风各处室热线电话》,介绍公交车营运、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接答电视观众热线电话,聆听群众声浪,拒绝接受社会风气监督管理。敬请各位电视观众参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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