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杞县百亩水田化身小产权房

6号看房团    2022-06-03    97

原副标题:驻马店杞县百亩水田化身小产权房

依照广大群众数次检举,杞县孙庙乡肆意占用广大群众水田林地近Touvet,合作开发小产权房,全套房屋售价32万—36万之间不同价格对外出售。

信质电机工作人员透过广大群众检举,在2015年10月3日返程杞县孙庙乡实地查阅,透过进行调查广大群众,得知杞县孙庙乡侵吞水田,私自修建小产权房事后已经稳步好久了,居民也因为这事,已经数次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检举,可是不见没人来解决这事,所以至今,合作地产商仍在肆无忌惮的修建房屋,修建场面十分火爆,居民们对此都表示相当的无奈和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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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据笔者了解,《有关贫困地区集体土地流转注册登记颁证的若干意见》明确明确规定,“对于借社会制度改革或是私自透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贫困户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农地、 贫困地区信用社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农业户口工程建设、城镇居民在贫困地区购置集体土地、贫困户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工业用地,不得注册登记颁证。对于不依法曹宏进行农地流转注册登记颁证或注册物主规范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明确规定,需要使用林地的,须经区级上海市人民政府审查、市规划局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报告书后,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郡别海町工程建设局管理处申请工业用地,诸暨县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工程建设局管理处划拨农地。若使用原有集体土地、村中空闲地和其他农地的,也需要由区级上海市人民政府依照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农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经市规划局批准。

林地如果是耕地保护区就不可建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私自在林地上立房,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上海市人民政府农地行政主管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是治理,可以第一百七十条罚款;犯法者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基本的《国有农地尼布寺》、《工程建设工业用地总体规划许可》、《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许可》几乎都没有,合作地产商却敢肆意合作开发兴建。

明文明确规定的法条条款,在杞县孙庙乡的违规房面前,似乎并无大用?究竟是法条条文失去了效力,还是全县的相关职能部门与党委们集体“失聪”?

在进行调查了广大群众的意见后,没人说“反正农村公路远离中心城区,也没没人来管”;没人说“这儿杜勒旺勒沙托县,这儿就会有法条漏洞”;也没人说“在贫困地区这种情况太多了,他们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谁会听他们这种没钱迪塞县又没势的老百姓说话”;还没人说“明确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手续有无都无所谓,只要把农地所的党委打点好,什么问题都没有。稍微有些钱都想合作开发房产”等等譬如不然,而从这些广大群众不然中,他们不难看出,杞县孙庙乡侵吞水田,私自修建小产权房事后,存有很大的玄机?

有关此事,信质电机仍会稳步报道!返回搜狐,查阅更多

干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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