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传!泗州贫困地区这10类房屋要被北欧国家拆解_事实真相是…

6号看房团    2022-06-06    117

最近老妹的爸爸妈妈朋友圈

又在热传一篇该文

《贫困地区房屋新经济政策,据说这10类房子要被收回》

对!真的是热传!

是真假?研究者说,真假参半!

到底是真假,我们看研究者权威分析

布季谢的10类将被拆解的贫困地区房屋

通用版本是这样的

早前,《解放日报》的记者

刊登调查该文还原事情事实真相

大连理工大学土地系生物系龙开胜

及省国土资源厅有关研究者直言:

 这个农房拆解的最新消息

更像是经济政策堆砌,无官方印证

10类房屋一一来看

真假参半的最新消息,才最具威胁性

对“五类农房”逐一庭,论说真假

▶第三类

房主去世且无承继人的农房要拆解

研究者观点:恰当。如村贫困户的农房。

有关经济政策:符合我国承继法第二十七条:随处承继又随处受赠与的财产,归乌木;死者生前是公有化组织机构核心成员的,归所在公有化组织机构大部份。

▶第三类

非贫困地区集体核心成员承继的农房要拆解

研究者观点:不恰当。这种情况集体土地不可承继不予拆解,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承继,在不修葺的前提下,房屋倒塌之前的使用权属于承继人。

有关经济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二条财产是国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个人财产,包括:国民的收入;国民的房屋、储蓄和日用品;国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国民的文物、馆藏;法律允许国民大部份的生产资料;国民的版权、专利中的私有财产;国民的其他个人财产。

▶第三类

回城落户贫困户的农房要拆解

研究者观点:不恰当。研究者说,按现行经济政策,房随处走、地随房走,假如贫困户回城后自愿放弃集体土地,否则,还保有贫困地区房屋使用权。

▶第三类

建筑占地面积超标的农房要拆解

研究者观点:不恰当。集体土地占地面积严禁少于300平方米,这个说法不恰当。两户根本无法保有两处集体土地,其集体土地的占地面积严禁少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规定的标准,可依照地区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占地面积不予拆解。

▶哈莱因

两户多宅的农房要拆解

研究者观点:目前没有拆解依据。贫困地区房屋实行两户一宅原则,假如不合法承继以及正常水表,多余的集体土地相关手续不不合法,目前处置方法是不办理流转登记,这主要是针对贪污的村长。

有关经济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集体土地两户根本无法提出申请两处,也就是说一家人根本无法提出申请一块集体土地,然后在该地块上立房,这就叫做两户一宅。

▶第六类

未在集体土地总体规划镇内修建的农房要拆解

研究者观点:不准确。研究者解释说,首先要看未在集体土地总体规划镇内修建的农房是否取得国土、土地总体规划的审批相关手续,没有上述相关手续的可视为非法占用。

有关经济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贫困地区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第七类

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贫困地区房屋要拆解

研究者观点:恰当。国土研究者说,贫困地区集体土地不可自由买卖,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房。

有关经济政策:2004年12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强调加强贫困地区集体土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贫困地区购置集体土地。2007年1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重申城镇居民严禁到贫困地区购买集体土地、贫困地区住宅或小产权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贫困地区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经济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贫困地区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提出申请集体土地的,不予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非法租用、占用贫困户集体大部份土地搞房地产开发;贫困地区的住宅用地根本无法分配给本村村民,贫困地区村民两户根本无法保有两处集体土地。

▶第八类

长时间闲置导致坍塌的农房要拆解

研究者观点:恰当。两年之内没有修复的就会被拆解,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试点。

有关经济政策: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使用权和使用权的若干明确规定》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 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九类

在空闲和荒废集体土地翻建的农房要拆解

研究者观点:不准确。不管在哪里,空闲和荒废集体土地上都不能擅自翻盖农房,都要经过批准,擅自翻建不不合法。

有关经济政策: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贫困地区集体土地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对贫困地区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集体土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逐级审核,批量报县批准后,由乡逐宗落实到户。

▶第五类

已经获得农房拆迁补偿和安置的农房要拆解

研究者观点:恰当。主要看当时安置协议,该拆拆、该拆解就拆解,按合同办。

这十条大家弄懂了吗

别一看朋友圈,就觉得房子不保了

家里那一亩三分地是安家立命之所

取消农业户口,会让贫困地区人失去集体土地吗?

其实,对贫困户的土地、集体土地以及集体产权进行流转

是户籍改革前给贫困户吃的一颗定心丸

土地还是贫困户的土地,房子还是贫困户的房子

只是户口变了而已

每个贫困户都爱自己的宅子

都想把它建得落落大方

大家听懂了吗?

考虑到集体土地对贫困户的重要性

所以管理特别严格也可以理解

只需要走正规流程就好

所以不是不让盖

是想让你合理不合法地盖

编辑:doris

来源:众智澄城、解放日报、最江阴,正安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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